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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成同志在全市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江成    文章来源:兖州党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5

 

江成同志在全市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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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5)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分析面临的形势,对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兖州”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隆重表彰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政法工作、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签订了《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兖州建设责任书》和《2007年度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战斗在第一线的广大维护稳定干部、政法干警、治安积极分子和基层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根据市委常委研究的意见,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分析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就,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市政治经济形势好,既得益于全市上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推进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更得益于我市始终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深化平安兖州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狠抓平安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平安建设的质量、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迈出可喜步伐,管理、控制社会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逐年提高。我市在济宁市组织的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各县市区第一位,继2004年获得“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荣誉称号后,再获全省首批“平安山东建设模范市”称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情况复杂多变、任务日益艰巨繁重的特殊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属不易,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正确领导、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更是政法综治战线的干部群众扎实工作、辛勤努力的结果。面对这样的好形势、好局面,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和维护,努力巩固和发展。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社会整体形势看,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形势将会更加严峻。政治领域的斗争依然尖锐复杂,我们将长期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严峻斗争;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经济社会生活中还会不断出现新的矛盾问题;刑事犯罪总量在高位徘徊,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经济犯罪对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加大;非传统安全问题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和消极腐败现象等,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虽然大局比较平稳,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差距仍然不少。从形势上分析,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都存在着很多制约社会稳定和平安和谐的不安定因素;从工作上来讲,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差距。一些单位、地方的主要领导同志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稳定工作重视程度明显不够,“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较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基层管理和防范能力仍然较差,制约了全市平安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办不好。我市的改革发展任务相当繁重,项目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化进程要全面提速,各个领域的改革要逐步深化。需要办的事情很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调整,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甚至意想不到的矛盾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加以解决,一旦稳定出现问题,不仅加快发展的步伐迈不开,而且已形成的良好局面也难以保持,难得的发展机遇将会失之交臂,我们自身的独特优势和潜力难以充分发挥,加快发展、奋力赶超的步伐就可能受阻。只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兖州投资创业,才能吸纳更多的要素资源向兖州集聚,才能更好地调动和激发上上下下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所以,抓平安建设就是增强区域竞争“软实力”,就是抓机遇、抓发展。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不稳定根本谈不上什么和谐。社会平安不会一成不变、不会一劳永逸,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目前所形成的平安,还仅仅是发展过程中的相对平安,是基础尚不牢固的阶段性平安。如果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加快发展,越要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越是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期望就越强烈。大家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兖州”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保一方平安责任大于天”的政治意识和长期作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和济宁市部署要求上来,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更加积极主动地抓好“平安兖州”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社会长期、持续稳定。
  二、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总目标,努力把平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年平安兖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入贯彻我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立足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思路,拓宽领域,打造新的工作制高点,构建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平安建设整体水平,努力保持在济宁市乃至全省的先进位次,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工作中,要把握关键环节,务求取得实效。
  (一)健全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情况信息收集、控制、反馈网络,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加强各类情况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搞好稳定形势预测,增强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预警控制机制。要在加强情况信息调查控制的同时,注意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预筹,切实做好调查、控制、教育、疏导工作,有效防止各种影响大局稳定的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出政策,抓发展,要充分考虑社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健全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预防和化解机制。要定期开展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要认真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进一步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举措。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全市各级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群众工作,为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保证。一是要把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一切为了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强烈信念,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要注意把握好工作重点。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要认真办好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坚持依法治访,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控管机制、越级集体上访接待处理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干部接访、联合接访、设立领导干部接访日和巡回接访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确保实现来市集体访同比下降30%以上,不发生去济宁到省进京集体访、重复访,不发生去济宁到省进京非正常个体访的目标。
  (三)高度重视和加强政法工作,构筑平安建设的强力保障。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政法机关责任重大,必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承担起建设平安兖州、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一要强化打击防范,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积极预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努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要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密防范非法宗教活动的发展蔓延。要加大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有效地整治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要以“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少发案”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把防控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要强化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政法各部门都要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要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要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多一些调解疏导,融法、理、情为一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三要强化服务保障,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立足于保护市场主体、打击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诚信,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做好重点行业、部门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犯罪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搞好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要教育引导群众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充分发挥道德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建设平安兖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抓住不放,坚持劲往基层使,物往基层投,人往基层下,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镇街党委和村居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其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凝聚人心的作用。大力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警力下沉,大力充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镇街综治办等基层一线力量。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要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专群结合的新路子、新办法,大力发展保安服务、物业管理、新型治安巡防队等职业化队伍,加强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治保、调解、巡逻、帮教、普法等“五位一体”的综治组织建设,广泛动员党员、团员、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参与治安防范,确保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三是要强化社会管理工作。在基层基础工作中,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缺位、棚架、空档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非常迫切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适应体制转换和社会转型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和方法,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社会安定。要抓好“社会人”和违法犯罪多发人群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要加强对文化娱乐、网吧等新型行业、特殊行业的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强化管理措施,堵塞犯罪漏洞,净化社会环境。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对生产经营特别是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消防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和抗风险能力,积极预防、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风险。
  三、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深入开展“平安兖州”建设,重在领导,重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平安兖州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把平安兖州建设推向深入。
  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切实把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要求落实到位,担负好保一方平安、促一地和谐的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完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以作风的大转变促进平安建设水平的大提高。要带头深入群众,带头落实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回访等制度;多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及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对久拖不决、结而不服的集体访和越级访,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一旦事件发生,主要领导同志必须亲临现场,控制事态,掌握局面;坚持既治本堵源夯实基础,又严防积累问题、激化矛盾,酿成严重后果。严格实行社会稳定一票否决制,坚决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麻痹、工作懈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的中坚力量,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平安建设的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努力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坚持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既要关心爱护广大政法干警、调动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又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强化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处理,决不手软,切实树立政法机关、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按照济宁市委政法委作出的在全市政法系统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要求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真的,来实的,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队伍纪律作风整顿,使政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工作等都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要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的合力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平安兖州建设,决不能把应由本级解决的问题向上推,把应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向外推。各级人大、政协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活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抓管理,带头抓落实,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排头兵。要注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维护稳定、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志们,深入开展“平安兖州”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团结一心,振奋精神,用心把握,扎实工作,不断把“平安兖州”建设推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城市、国际化开放城市、人性化和谐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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